油香素来传得远,倒是引了翠良山上两位夜半打猎的猎户过来。
猎户闻味而来,见曲径通幽处有一烛火通明的别致小店,便卸下长矛,掀门坐了进去。
晏云昭正端着做好的薯条薯饼拿去给楼宿和草妖三个尝尝,从灶房出来,见店里不声不响坐了两个浑身漆黑的壮汉,吓了一跳。
“二位是?”
“小娘子就是掌柜的了?我和我家五郎打猎经过,闻到饭香,寻味找了过来。眼下还有什么饭没有?”
两人明显是父子,皆魁梧壮实,黝黑无比。
出声的那人一双斜眉总蹙着,像是脾气不大好,此时已经夜半,晏云昭本不想再接这两位客,于是委婉道:“小店尚未准备什么食材,怕是没有什么可供两位客官吃了。”
此话一听便假,毕竟哪个小店不是前一晚便备好食材?何况翠良野外还有明晃晃一鸡圈,里面的野鸡被楼宿养的肥肥壮壮,想叫人不看见都难。
那人未怀疑,只起身出了门,名唤五郎的却坐得稳稳当当,叫晏云昭一时有些摸不清他们到底是吃还是不吃。
半晌,他从门外扛了一块肉过来,撂在了晏云昭面前:“这是我们一个时辰前打的,新鲜着,就拿这个做。”
看来此单是逃不了了,晏云昭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肉,应该足有六斤,已经处理过,挑的是最精细的腿肉。
生肉荤腥,她拿了副布制手套,两手拦腰一抬,甚至大气也没喘一声,就轻轻松松将这块肉抬回了灶房,伸出手正欲帮忙的五郎僵在原地,二人面色凝滞了片刻,神情由疑惑转向错愕。
“这小娘子……真是力大。”
五郎悻悻收回了悬着的手。
此肉闻着格外腥,颜色紫红,也与牛羊肉不同,想必是鹿腿肉。鹿肉难去腥,腿肉又紧实,饶是上辈子做主厨的晏云昭也沉思了一会。
倒不是对她来说有多难,而是古代缺工具缺调味。
她拿葱姜蒜,切条扔进煮了沸水的大锅里,慢炖去腥汤。再将鹿肉削成菱形薄片,放进瓷碗,依旧放入葱姜蒜三件套,洒上生抽,一点面粉,倒了几勺白酒进去,腌制去腥入味。
此步骤耗时长,晏云昭怕两位顾客等的急了,先将薯条薯饼端了上去解馋,还贴心地配了一碗番茄酱。
五郎伸向薯条的手却被其父打了回去:“晚上戒食油腻,阿娘怎么与你说道的?”
“阿爹,咱们今日在山上跑了这么久,现下头额昏沉,我只少吃一些。”
拗不过他,猎户也就由着他去了,这一吃不打紧,蘸着没见过的鲜红蘸料,油黄的土豆条放入口中,油香混着酸甜味,竟如何吃也不腻,越吃越想吃。
“掌柜的,这是何物?怎么从未见过。”
晏云昭在灶房里忙活,远远喊道:“这叫薯条,很久远的食物了。”
薯条?二人揣摩着字眼,一根接一根,吃到最后竟是要抢起来。
这薯条外壳酥脆,内里又绵密沙软,还裹着咸香的粗盐粒,嚼到最后带着点焦香的尾韵。
味道出众的原因无他,而是晏云昭在土豆泥里加了些特制的调味,成形后又用法术冻上一冻,再下锅炸,味道自然好,否则薯条松散不成型,下锅成了一锅糊糊。
这鹿腿肉原本清煮便好,蘸醋食用最佳,只可惜要慢炖上个一上午才能熟,于是晏云昭选择烤制。
择一锅底扁平的锅具,底部淅淅沥沥淋上熟籽油,拿葱片烤的滋滋飘香,茴香叶撒上几株,再铺平腿肉,勤勤翻弄着,免得烤焦烤老。
肉质呈干白状时,刷上掺了小米椒、葱花、蒜末、生抽、少许白酒特调的酱料,滋味便徐徐冒出了。不过此时火候还不够,烤的边缘似有发焦时,味道最佳。
此制法不仅去了鹿肉腥,还保留了腿肉紧实劲道的肉香,浇上仿制的黑胡椒油,一点萝卜花茴香叶摆盘,可不就是一道精致西餐嘛!
不过区别在于,晏云昭做的这个分量很足,足够两个胃口大的成年人吃饱。
猎户在外边闻到味时便蠢蠢欲动,不知咽了口水多少回,此一端上来,夹起筷子就狼吞虎咽往嘴里塞,吃的满嘴流油。
“妙哉!妙哉!”
猎户二人吃完烤肉,恨不得连盘底也舔了,摆盘美观做的萝卜花和菜叶子也被吃了个干净。
“掌柜的,以后我打猎拿肉来,这一天的两顿饭,就你给咱管了吧!有啥做啥,咱不挑的!”
“客官尽管来,管饭好说。”
晏云昭笑眯了眼,猎户也豪爽的放了五十文。
不过她却将钱推了回去:“肉是您自个拿来的,不必放这么多。翠良野味讲究一个公道价,您给二十文便可。”
“掌柜做生意讲信义,佩服,佩服。”
猎户咧开一个豪迈的笑,手一招带着五郎走了。
此后,二位便成了翠良野味的固定食客,有时候拿鹿肉来,有时候拿野鸡来,总归不是空着手。
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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