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历流产事件后,没有孩子做由头,王鹏提出离婚,杨玉清觉得这样的日子没盼头,同意离婚,但跟王鹏要六百块钱。
王鹏哪有钱给她,只能回家要。厂长媳妇为了小儿子的将来,同意给钱,但不愿意给六百,只答应给三百。
杨玉清拗不过王厂长家,又不想长时间拖着耽误自己再嫁,只能妥协要了三百块的离婚费。
再后来,杨玉清凭着好颜色,倒是再嫁给一个厂部主任,大她十来岁,是个鳏夫,前任媳妇生三胎时难产去世,因此杨玉清嫁过去便当后妈。杨玉清没养育过孩子,哪里知道当后妈的辛苦,孩子捣蛋,婆婆捣乱,没几个月便受不了再次以离婚收场。这次因为是她主动离婚,没有分到离婚钱。
再后来,杨玉清三嫁四嫁更加不如意。以色侍人,终归不长久。
当然,这都是后话了。
倒是孙大勇那案子,因为牵连出不少人,挨个查证费了不少时间,进展较慢,耽搁不少时间才判下来。
几个月后,案件尘埃落定。
孙大勇和孙二强,甚至还有孙红兵,因为害过人性命,都被判了死刑,最后被公开枪毙。其家人犯罪情节轻一点,不是被发配到偏远农场改造,就是被连累丢了工作,再也没有以前的风光日子。
明媚的春季悄然逝去,炎热的夏季来临之际,林安宁和林安珍一起参加中考。
几个月过去,两姐妹谁都不搭理谁,林母劝过依然无用,最后气得她干脆不管了。反正闺女早晚都嫁出去,两姐妹只要不在家吵架丢人,随便她们吧。
中考过后,林安宁很快发现林安珍不对劲儿。
回忆
原来,林安珍在中考后这一晚睡得昏天黑地,醒来毫无征兆觉醒前世记忆,竟然莫名其妙重生了。
林安珍:这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上辈子过得太苦,才让我有重来一次的机会,这次我坚决不下乡!
林安珍一点不想回忆上辈子下乡后的一切,但有些事好像刻印在脑海中一样,难以忘记。
前世,林安珍下乡后,很长时间难以适应乡下干农活的苦,她不断后悔,后悔在学校时怎么没好好学习,跟妹妹一样考上高中也行;要不在下乡前在城里找个对象结婚也行,这样就不用在乡下受苦。
林安珍坚持了两年多,赚的工分根本不够自己吃,只能另花钱买粮吃。
那两年弟弟林安辉还未长大,家里花销不算多,林母经常收到大闺女的信,诉说在乡下过得苦,赚的工分不够用,吃不饱肚子……
林母回信时便会给林安珍夹带五块钱过去。
五块钱放城里买菜都不经花;可放乡下来说,一家子可能一个月都花不了五块钱。农村人过日子节省习惯了,自留地种菜种粮,自家养两只鸡下蛋,日常开销大概只有火柴、煤油、盐等,花不了几个钱。
所以在乡下有钱也难花出去,买点东西都要跑到镇上的供销社买,或者到大村子的代销店买。
于是,林安珍凭借亲妈每年寄来的几十块钱,倒是能在农村凑合着过。只是她年龄一年比一年大,在乡下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,她看不上农村没文化的男孩,也看不上同样下乡的知青。
毕竟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城,如果不能回城,跟知青结婚,还是一样在乡下过日子。
那时,林安珍心心念念回城,坚持没结婚。到恢复高考那年,她倒是参加了,可是考了两次都没考上,她初中毕业下乡,文化程度本就不算高,下乡这几年每天自怨自艾,根本没学过习,高考前突击几个月,最后只考了一百来分,分特别低,感觉来年再考也无希望,值得放弃高考。好在很快知青能大批回城,她因没有拖累,倒是利落回了城。
不过回城后的日子不好过,林安珍那时已经23周岁,虚岁25,林母整天催婚,念叨她赶紧找对象嫁出去。
林母的原话是:“你弟弟也到了找对象的年龄,家里有个嫁不去的大姑子算怎么回事,你赶紧找对象嫁出去,别耽误你弟弟找对象。”
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,相当于女人第二次投胎,林安珍心气高,自然不愿意随便嫁人。可到她这年龄再找对象,很难找到各方面合适的。她挑男方,男方还挑她呢。
林安珍下乡五年多,毕竟一直在乡下干农活,跟下乡前相比,肤色暗沉不少,是那种略显营养不良的黄皮肤,看起来自然不会太好看,原本七分长相褪色到五分。
年龄大,颜值又因下乡被拉低,林安珍最后只能无奈嫁给返城男知青姚爱军。
姚爱军在姚家属于爹不疼娘不爱,不然不能去下乡。他长相还行,男的黑点不叫事,姚爱军身材高大,五官端正,沉默寡言。除了家里不给力,算是林安珍相亲对象中长相最能看过眼的。
林安珍挑来挑去,最后无奈下挑中看着还算顺眼的姚爱军。
两人结婚后,婆家给租了一间房,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便不再管小两口。姚爱军倒是一门心思想过好日子,可他刚返城,根本找不到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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